1.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履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.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,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,组织讨论学院行政“三重一大”事项。
3.就学院学科建设、专业设置、招生计划、实验室建设、教学改革、对外合作、经费使用、行政管理等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,提出意见和方案,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4.组织拟订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5.加强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,负责召集和主持相关会议,研究相关问题。
6.组织制订学院行政规章制度,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。
7.协调、检查行政副职的工作,了解全院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等任务的执行情况,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各项任务完成。
8.关心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全面发展,配合党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开展教书育人活动。
9.负责教职工业务考核和绩效考核。
10.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履行党风廉政建设“一岗双责”。
11.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,抓好安全稳定工作。
12.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。